发布日期:2024-02-20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树人中心”改造提升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设计概况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1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树人中心”改造提升设计 | 实施设计范围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树人成长中心、李惠利大剧院及中间广场提升改造。 | 34.8万元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等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磋商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91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百军、王家兴、周俊辉、卢杭燕、夏坤、吴凤珠、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0574-87179082
电子邮箱:tender06@126.com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