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文件
  甬财政库〔2002〕595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政府采购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级各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1]21号),结合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运行规程,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我们将按本办法开展市级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宁波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
            2、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核算暂行办法    下载
  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